龙游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
一.禁止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言行。
二.禁止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侮辱、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剥夺学生上课权利,对学习有困难、行为有偏差、心理有障碍等问题学生缺少关爱和疏于管理。
三.禁止参与封建迷信、邪教组织活动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。
四.禁止在工时间上网聊天、娱乐游戏、炒股经商等。
五.禁止指责、训斥学生家长,对学生及家长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。
六.禁止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,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、学习辅导材料,利用职责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。
七.禁止穿戴不雅进校园,在课堂内吸烟、使用移动电话。
八.禁止以弄虚作假的手段,骗取荣誉、职务、职称和其它利益。
九.禁止私自办班、违规家教、有偿招生,未经批准外出兼课、兼职等。
十.禁止公共场所酗酒。